爬上黄埔区人民法院楼顶的周某和警察在谈判中。杨曦黄宗治摄
核心提示:昨日(6日)下午3时左右,36岁的重庆男子周其涛爬上广州黄埔区法院5楼楼顶,意图讨回妻子被撞死后的赔偿款。律师表示,应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。
昨日(6日)下午3时左右,36岁的重庆男子周其涛爬上广州黄埔区法院5楼楼顶,意图讨回妻子被撞死后的赔偿款。
周其涛骑坐在楼顶边上,打着赤膊,一脚悬空。昨日下午4时30分左右,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,黄埔区人民法院门口已经拉起了警戒线,3名警察和周其涛在法院楼顶对峙。两辆消防车停在法院楼下,充好的气垫铺在地上。
法院门前站满了围观的人群。自称是周其涛老表的文先生告诉记者,周其涛的跳楼是为了讨钱。文先生介绍,周其涛今年36岁,重庆人,早年来到广州打工。 2005年4月19日下午4时30分,周其涛与刚刚下班的妻子漆财邦搭乘一辆摩托车回家。在黄埔东路路口,摩托车与一辆大型客车相撞,当晚妻子漆财邦抢救无效身亡。
漆财邦这一撒手西去,留给周其涛4位需要赡养的老人和3个尚未成人的孩子。自从那场车祸后,周其涛四处举债。“已经找我借了至少1万块了,估计总共借了10万。”龚先生说。
“来找过几百次了,都没有用。”文先生说,昨日早上7时40分,他们一行8人来到法院讨说法。
2006年5月19日,法院判决摩托车及客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,需赔偿周其涛约41万元。然而,肇事者逃逸至今,这笔赔偿金迟迟无法兑现。
#p#副标题#e#接受记者采访时,黄埔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,因涉事两司机均逃逸,故两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。此后法院对肇事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,所得9900元给了周其涛。法院在有关银行、房管局的调查中,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据悉,虽然被执行人谢某名下确实登记有18辆车,但是实物一直没有找到。谢某被刑事拘留后,承认其名下的车辆均属他人挂靠,并不属于自己。
■律师说法
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
广州市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认为,在本案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之相关规定,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,客观上导致执行不能。
如何破解这个困局?周玉忠注意到,在本案中,肇事车辆并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。这说明,现在第三者强制险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问题,否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人的风险。
周玉忠透露,目前国家正在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,这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此种司法困境。
编辑:赵殿川 实习编辑:许冬晖